有限合伙企业是股份吗?
有限合伙企业不是公司制企业,无独立法人地位,不具有股东的身份,不能直接发行股票并依靠发行的股票来融通资金。 所谓“发起设立”,即全部注册资本由原始股本所组成;而“募集设立”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出资方式筹集其全部资本。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有无股份(或股票)的存在。没有股份(或股票)的,属于发起设立;有股份(或股票)存在的,属于募集设立。
目前除了股份有限公司外,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就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了,这两种企业都是属于无限责任公司,也就是说作为企业老板,一旦企业负债,你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。 什么是有限公司呢?
所谓有限公司就是所有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比如一个公司注册资金100万,三个股东各认缴30万,就算公司负债了,也只需要偿还100万的债务,超出100万的部分就不用再承担了。这也就让有限公司股东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。
不过虽然这样说,作为有限公司的老板,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,只是这种风险相对较小而已。 一般来说,只要企业运营合法合规,是不会有什么风险的。但如果是企业老板个人的原因导致企业经营出现问题,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法律责任。比如挪用资金、侵占财产、抽逃注册资本金等。